您现在的位置:乌苏市政府网 >> 公告通知 >> 浏览文章
 
·市委宣传部关于征集“乌苏形象”广告词的通知(乌党宣[2006]28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6-11-6 18:17:26    阅读次数:
 

 

 

中 共 乌 苏 市 委 宣 传 部 文 件

 

乌党宣[2006]28号



 
 

 

关于征集“乌苏形象”广告词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为体现出奋进发展、强市富民的理念,更好地推介乌苏,提升我市知名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能展示乌苏形象,反映出乌苏特色的广告词。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内涵丰富,能体现乌苏特色。

2、要简洁明快,语言精练,能够反映乌苏市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字数最多不超过20字。

3、要富有朝气,催人奋进,有吸引力,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征集办法

1、广告词的征集和选定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征集(2006111——1130日)。参赛者可通过两种形式推荐作品,一是用信件将作品寄至乌苏市委宣传部。联系人:梁向升,联系电话:0992— 7337255 。二是直接发送到本次活动专设的电子信箱里:xjwsggc@126.com 。参赛作品请务必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每个乡、镇和各局、委、办至少要选送2件作品。

第二阶段:初选(2006121——1210日)。我们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面向全社会发出选票,由广大市民投票表决,选出其中30件作为优秀作品进入复选。同时,乌苏政府网站设有网上投票处,供网民投票表决。

第三阶段:复选(20061210——1220日)。将进入复选的30件作品通过选票和网络由市民表决,最终选定其中6件作品为乌苏形象广告词。
   
三、奖项设置

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本次作品征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决定对选定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进入复赛的30件作品,每人奖励不低于100元的纪念品,并颁发证书。选定的6乌苏形象广告词,按得票多少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500元。 

 

                             中共乌苏市委宣传部  

                             乌苏市广播电视局

                             乌苏市政府网站 

                             乌 苏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乌苏市委员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

  抄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办公室

————————————————————————————————————

上一篇:·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2006年11月5日)
下一篇:·市委宣传部关于乌苏形象广告词征集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乌党宣[2006]37号)
 
 

本网站版权所有: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10000358号】  制作: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站网址:www.xjws.gov.cn  电子信箱:wszfwz@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邮编:833000
本站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992--8517486   8888915  传真:0992--8517486
本网站QQ服务号---总编: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总编    编辑:联系乌苏市政府网编辑   技术: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