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乌绩效办[2011]11号
关于进行2011年度乡(场)镇宣传思想文化、
关注民生、提升执政效能绩效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乌党发[2011]26号《乌苏市2011年度市直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乌党发[2011]27号《乌苏市2011年度乡(场)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和市委、政府的年终工作安排,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对2011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关注民生、绩效管理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富民惠民、关注民生(130分)、工青妇配套组织建设(30分),提升执政效能工作绩效(70分)、统战、民宗(10分), 宣传思想文化 (70分)。
按2011年度乌苏市各乡(场)镇年度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内容指标赋分: 1、教育工作10分;2、民政工作10分;3、卫生工作10分;4、科技工作10分;5、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10分;6、环境保护10分;7、安全生产10分;8、计划生育10分);9、残联工作10分;10、安居富民10分;11、档案工作10分;12、交通工作10分;13、信访工作10分;14、旅游工作10分;15、工会工作10分;16、妇联工作10分;17、团委工作10分;18、统战、民宗工作10分;19、提升执政效能与绩效管理70分(落实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40分、绩效管理15分、作风建设与测评等15分)。20、宣传思想文化70分,(含宣传思想文化50分、广电工作10分、文化体育10分)。21、电子政务10分。
二、分组及参加考核成员单位(分两组考核)
第一组
组 长:赵建明 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副组长:雪合拉提•哈斯木 市政府副市长
徐国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考核一组联系协调人、会议主持)
陆召阳 宣传部副部长
车辆保障:市信访局、民政局、妇联、残联、环保局。
第二组
组 长:满玉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柴红华 市政府副市长
苏振勇 市绩效办主任(考核二组协调人、会议主持)
邱灿录 市经工办主任
车辆保障:绩效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居富民办、外事侨务旅游局、交通局、团委
考核组成员由以下单位人员组成:绩效办、经工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民宗委、民政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残联、档案局、交通局、市总工会、团委、妇联、信访局、旅游局、宣传部、文明办、市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每个考核成员单位限安排2名领导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所考核单位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第一组:12月14日上午:九间楼乡、皇宫镇(午餐)
12月14日下午:夹河子乡、八十四户乡
12月15日上午:石桥乡、甘家湖牧场(午餐)
12月15日下午:车排子镇、头台乡
12月16日上午:西湖镇
第二组:12月14日上午:吉尔格勒特乡、古尔图镇(午餐)
12月14日下午:塔布勒合特乡、四棵树镇
12月15日上午:甘河子镇、百泉镇、哈图布呼镇(午餐)
12月15日下午:白杨沟镇、西大沟镇
12月16日上午:巴音沟牧场
三、考核方法步骤
1、简要听取汇报。被考核乡(场镇)按照本乡(场、镇)绩效考核内容(细则)进行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2、核实相关资料。综合考核组成员分小组分头进行考核,主要了解掌握各乡场镇绩效考核细则(内容)的落实情况,包括实地查看、查阅会议记录、文件、责任分解、配套制度、督查检查、违规违纪情况责任追究等资料。
3、召开座谈会进行公众测评(以农牧区经济考核时组织的的测评为准,不再组织测评)。由市绩效办走访机关干部、村民代表、宗教人士等,了解掌握被考核单位贯彻落实市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情况、提升执政效能改进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4、考核汇总反馈情况。对每个乡场镇考核结束后,各小组汇总情况,向带队领导汇报,召开反馈会。
5、反馈意见。考核组向被考核乡场镇反馈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督促被考核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参加反馈会议人员为乡(场、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
6、对乡场镇考评结束后的工作汇总。各参加考评的成员单位,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与本次考核情况,对所负责的业务考核项给全市每个乡场镇进行评价打分、排序,制作对乡场镇考评打分排序表(要说明每项得分、扣分原因),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并加盖公章、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后,在12月20日前,报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要求
(一)参加考核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1年度乌苏市乡场镇绩效考核方案》和相关实施细则,吃透精神,结合与各乡场镇年初签订的有关责任书,细化考核指标,提前做好考核的数据整理,与乡场镇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做好考核数据和初评结果的保密工作。
(二)考核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形象,注意言行举止,遵守作息时间,服从考核组统一安排,确保安全。
(三)考核期间,本通知安排就餐的单位,不准上烟酒,考核组一律吃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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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 |
主题词: 年度考核 宣传文化 民生绩效 通 知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存(2)
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