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乌苏市政府网 >> 公告通知 >> 浏览文章
 
开展春节期间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通知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12-1-16 17:02:40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使广大各族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以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春节的到来。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夕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就此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驻市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办公室、院落、家属区、小区和“三包”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室内外和“三包”责任区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好辖区各巷道的道路清扫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垃圾,街道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内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1月17日至1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大扫除活动,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居民、部队官兵对市区街道路面、人行道、店面门前的垃圾和积雪彻底清扫,露出路岩石、平整林带内的积雪,做到边齐顶平,并清运过多的积雪。
  四、工商局、城管大队、园林环卫局要落实个体工商户、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的卫生管理工作。房管局对全市各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清扫,加强对市区公厕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五、为了城市的美化、亮化,春节期间,各单位在门前悬挂欢度春节灯笼或布标,霓虹灯或彩灯,亮灯时间从晚上20点至凌晨1点,营造节日气氛。
  六、各乡(场)镇依照“五清”工作的要求,对镇区、村(队)组织干部职工农牧民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活动,1月20日前市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

乌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上一篇:乌苏市文明优质服务出租车司机评选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春节期间公车封存的通知
 
 

本网站版权所有: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10000358号】  制作: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站网址:www.xjws.gov.cn  电子信箱:wszfwz@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邮编:833000
本站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992-8517486   8518978  传真:0992-8517486
本网站QQ服务号---总编: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总编    编辑:联系乌苏市政府网编辑   技术: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