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使广大各族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以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春节的到来。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夕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就此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驻市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办公室、院落、家属区、小区和“三包”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室内外和“三包”责任区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好辖区各巷道的道路清扫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垃圾,街道办事处要做好辖区内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1月17日至1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一次集中大扫除活动,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居民、部队官兵对市区街道路面、人行道、店面门前的垃圾和积雪彻底清扫,露出路岩石、平整林带内的积雪,做到边齐顶平,并清运过多的积雪。
四、工商局、城管大队、园林环卫局要落实个体工商户、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的卫生管理工作。房管局对全市各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清扫,加强对市区公厕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五、为了城市的美化、亮化,春节期间,各单位在门前悬挂欢度春节灯笼或布标,霓虹灯或彩灯,亮灯时间从晚上20点至凌晨1点,营造节日气氛。
六、各乡(场)镇依照“五清”工作的要求,对镇区、村(队)组织干部职工农牧民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活动,1月20日前市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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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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