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不论其核算形式和隶属关系,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和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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