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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纳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7-9-25 1:43:33    阅读次数:



    现行申报缴纳税款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开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有经收银行收讫税款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这种方式简称"自核自缴"。
   第二种,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第三种,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间,纳税人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携带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交由纳税人向银行缴纳税款。
   第四种,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应付税款等额支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参与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代征税款;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代扣、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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