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政发[2008]14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2-28 18:34:00   阅读次数: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乌政发[2008]14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共4个)
  哈图布呼镇人民政府
  车排子镇人民政府
  九间楼乡人民政府
  南苑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单位   (共5个)
  中油新疆独山子销售分公司乌苏经营部
  市中医院
  市第五中学
  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乌苏市杨帅棉花加工厂
  三、先进个人  (共5人)
  周纯杰    哈图布呼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综治副书记
  李  勇    市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罗亚新    中油新疆独山子销售分公司乌苏
  经营部经理
  潘维军    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毕玉忠    南苑街道办事处综治干事
  四、消防宣传报道优秀通讯员(共3名)
  刘建军    市广播电视局总编
  杜 晓    市广播电视局编辑
  李建梅    市广播电台播音主持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乌政发[2007]94号)
 
 相关链接
 

本网站版权所有: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05001165号】  制作: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站网址:www.xjws.gov.cn  电子信箱:wszfwz@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邮编:833000
本站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992--8517486   8888915  传真:0992--8517486
本网站QQ服务号---总编: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总编    编辑:联系乌苏市政府网编辑   技术: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