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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乌 苏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乌政发[2008]14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共4个) 哈图布呼镇人民政府 车排子镇人民政府 九间楼乡人民政府 南苑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单位 (共5个) 中油新疆独山子销售分公司乌苏经营部 市中医院 市第五中学 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乌苏市杨帅棉花加工厂 三、先进个人 (共5人) 周纯杰 哈图布呼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综治副书记 李 勇 市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罗亚新 中油新疆独山子销售分公司乌苏 经营部经理 潘维军 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 毕玉忠 南苑街道办事处综治干事 四、消防宣传报道优秀通讯员(共3名) 刘建军 市广播电视局总编 杜 晓 市广播电视局编辑 李建梅 市广播电台播音主持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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