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乌苏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第四中学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乌政发[2008]62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9-28 17:48:17   阅读次数: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乌政发[2008]62号


关于乌苏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第四中学

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乌苏市第四中学与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合并后成立乌苏市第五中学的请示》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1.成立乌苏市第五中学(高级中学),同时挂乌苏市职业中专、乌苏市教师进修学校牌子,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2.将乌苏市第四中学(蒙语言完全中学)整体并入乌苏市第五中学。
    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清理移交、教职工及学生的接收安置工作。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教育  调整  批复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委办、财政局。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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