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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乌党办字[2008]23号
关于调整乌苏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乌苏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崔江宁 市委常委、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 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新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付吉春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相华 市发改委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苑亚军 市财政局局长 周秀挺 市经贸委主任 彭克明 市工商局局长 刘 鹏 市环保局局长 张统寅 市安监局局长 赵 琪 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杨新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主任由苏新航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008年3月25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矿产资源整顿 领导小组 通知 —————————————————————————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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