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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乌苏市二00八年进一步推进 牧民定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乌苏市二00八年进一步推进牧民定居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3月14日
乌苏市二00八年进一步推进牧民定居工作 实施意见
为扎实开展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加快牧民定居工作步伐,促进牧民持续增收,不断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构建和谐乌苏,根据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乌苏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搬迁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整村迁移与插花居住相结合,农村消化与城市安置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鼓励牧民向条件好的牧区、农区、城区、中心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转移。以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农牧区差距为目的,以牧民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努力增加地方投入,把牧民定居工作作为牧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突破口,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加快牧民定居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实现标准化定居牧民300户,使牧民定居比例达到100%以上。同时,相应完成牧民定居点饲草料地建设、棚圈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并努力改善牧区牲畜品种改良基础设施及动物防疫基础设施。 三、任务分配 根据定居点自然条件和牧民经济发展状况,分层次开展牧民定居建设工作。对自然条件差、牧民定居较困难的巴音沟牧场实行异地搬迁。2008年,巴音沟牧场计划异地搬迁定居户100户,主要搬迁至赛力克提牧场查干奥娃牧民定居点,新建棚圈100座。赛力克提牧场新增定居户60户,新建棚圈60座,新种植饲草料地8000亩,补种饲草料地6750亩;马吉克牧场新增定居户30户,新建棚圈30座,新种植饲草料地1500亩,补种饲草料地4800亩;古尔图牧场新增定居户60户,新建棚圈60座,新种植饲草料地3000亩,补种饲草料地6000亩;甘家湖牧场新增定居户50户,新建棚圈50座,新种植饲草料地2500亩,补种饲草料地4500亩。 四、主要工作 (一)合理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努力提高定居水平 畜牧部门、城建部门要根据各定居点实际做出牧民定居发展规划,围绕新牧区建设将牧民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实行人畜分离。同时,规划好定居点的道路和文化、医疗、学校、村队阵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定居点今后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2008年,全市新建牧民定居房300座,新建棚圈300座。其他配套设施方面,人畜饮水做到自来水进村入户,确保定居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足够;定居点内路面实现硬化,做到牧道和人行道分开;通讯建设重点向牧民定居点倾斜;广播电视结合“村村通”工程项目建设,保证定居牧民能听到广播,能看到电视;医疗、学校、文化建设结合行业项目建设,做到定居点牧民就医方便、子女就近上学、文化生活丰富。 (二)着重解决定居牧民配套草料地和水利建设工程 2008年,全市将新增饲草料地15000亩,累计需补种饲草料地22050亩。各牧场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按照每户牧民50亩的标准把饲草料地落实好。根据草地开发实际情况,由市水利部门负责,充分挖掘利用牧区水资源,抓好牧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水利工程。一要通过牧业打井、小型引水工程建设,重点解决缺水草场的人畜饮水问题;调整和改变缺水草场的利用季节和放牧方式。各牧场也要按程序积极申报打机电井和配给地表水以解决水源不足问题。二要通过拦水坝、拦洪坝、引水渠等小型水利建设,因地制宜重点对平原打草场和优质放牧场进行灌溉改良,提高草地产草量。三要在有条件的牧场,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扩大饲草料地灌溉面积。 · (三)加大投入,落实定居优惠政策,建立帮扶制度 2008年,市财政继续拿出100余万元畜牧业发展基金用于牧民定居户种植牧草的种子补贴,每公斤牧草种子补贴20元。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农村教育、卫生建设补助资金要重点用于牧民定居水、电、路及社会失业保障等配套建设上。金融部门要积极整合资金,认真做好定居牧民的长期贷款。各牧场要继续实施优惠政策,对每户定居户补助1000—2000元, 同时,建立起牧民定居“一帮一”帮扶制度,使其较好地掌握牛羊快速育肥、冬羔生产、三贮一化、品种改良等技术,拓展牧民的增收渠道。 (四)因地制宜,完善措施,努力推动牧民定居工作深入开展 各牧场要认真分析当前定居工作中的实际,总结好往年定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快牧民定居步伐。甘家湖牧场今年牧民定居的主要工作是把现已建好的牧民定居房全部住上牧民,并将分给牧民的土地全部种上草;古尔图牧场牧民定居点采用地下水,要尽快办理报批手续,以解决饲草料种植用水问题,4月底前要把牧草种下去;马吉克牧场牧民定居草料地缺水,要加快兴建拦洪坝,维修龙口闸门,增大引水量,确保草料地供水;赛力克提牧场要与水利部门联系沟通,尽快制定好地表水采水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牧民定居是变革传统畜牧业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为加强对牧民定居工作的领导,促进牧民定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市长赛力克·巴勒夏提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若曼同志、市政府副市长邹义伟同志为副组长,计划、财政、畜牧、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狠抓落实,集中人员、资金和时间,确保牧民定居工作顺利完成。各牧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一名领导专门分管,拓宽牧民定居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到牧民定居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措施,动员和组织牧民积极参与定居建设,真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牧民群众为主体、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的牧民定居新格局。 (二)落实任务,逐步推进 各牧场要切实增强做好牧民定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牧民定居工作作为当前最为紧要的事情之一抓好。要理顺工作思路,按照先落实地块种植、其次盖好牲畜棚圈、再次建好牧民定居住房的方法,切实推进牧民定居工作开展。对已建好的定居点,及时做好牧民的搬迁准备工作。要认真研究草料地的平整及灌溉用水等问题,因地制宜加以解决,四月底之前力争全部完成饲草播种任务。牧草种植全部采用苜蓿套种小麦的方式,畜牧部门要认真做好牧民种草技术服务工作。 (三)建立科学可行的考核体系 把牧民定居工作纳入到2008年各牧业乡场的重点工作和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乡两级政府签订了年度考核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成立牧民定居工作督查组,全年对各乡(场)牧民定居工作进行两次综合检查考评,并以此作为乡(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对在牧民定居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
主题词:畜牧工作 牧民定居 实施方案 通知 —————————————————————————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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