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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26号
关于选派第三批中青年后备干部到非公企业 党企双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推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选派第三批6名中青年后备干部到非公企业党企双挂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基本要求 1、选派企业。根据我市非公企业党建调查统计情况,在有党组织和无党组织但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选定6家作为今年党企双挂职重点企业,由市委选派党企双挂职人员。 2、选派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⑴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⑵组织能力强,有一定党务工作和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⑶业务能力强,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⑷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⑸2007年度中青年后备干部;参照上述条件,因企制宜,一人一企,从全市2007年度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库中选派。 3、选派方式。确定的党企双挂职人员名单,上报市委同意后,统一下派。选派到非公有制企业挂职的干部,实行“双挂职”,原则上挂任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和企业总经理助理职务,具体如:若企业已经设立党支部的,选派干部挂任企业党建指导员和总经理助理职务;若企业符合设立党支部条件而又未设党支部的,选派干部挂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和总经理助理职务。 4、组织管理。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即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视工作需要,需提前返回原单位或者延长选派期限的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挂职期间选派干部工作与原单位要脱钩,挂职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不得领取企业任何报酬;2008年度选派干部在原单位进行考核。 5、教育管理。挂职干部统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经贸委党委负责抓好党企双挂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企双挂职人员的到岗记录、工作日志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党企双挂职人员工作职责、任务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负责指导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对没有组建党组织的,在条件成熟时帮助建立党的组织,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 3、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关心党员的疾苦,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 4、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5、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帮助抓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 6、指导和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协调企业内外部各方面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职工群众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经理助理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各项决策、决定; 2、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方针,全面参与公司章程、发展规划、组织结构、管理运行体系、人事改革、基本管理制度、责权划分、业务流程的讨论、修改、制定工作; 3、借鉴和汲取先进文化和经营理念、管理办法,在企业文化建设、培养企业精神、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中积极地献言献策; 4、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及发展战略,参与制订本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做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推荐引进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类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持; 5、协助开展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日常工作考核,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收集各种信息,听取各方意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协助企业妥善处理经济纠纷和各类诉讼案件及各种突发事件,力争降低或避免企业的财产遭受损失; 8、认真完成企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党企双挂职人员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要制订挂职期间工作计划,每月例会作一次工作汇报,年底上交工作总结。针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调研,年内向市委组织部和经贸委党委上报1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2、协调解决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问题。 3、每月组织党员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一次,协助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文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在本企业骨干分子、优秀人才、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中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 5、按照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开展创建“五好”企业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非公党建示范点。 三、加强对党企双挂职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健全完善市委统一领导,组织、宣传、经济口、工商、工会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非公党建工作网络。各阶段工作市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部署,经贸委党委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合力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二)强化各党委抓好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职责。党企双挂职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经贸委党委整体协助抓好落实。按照“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切实把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各党委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责任,年底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2008年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检查评比,充分调动基层党委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联系协调。建立党企双挂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由经贸委党委定期主持召开全市党企双挂职工作协调会议,各有关党委负责人和党企双挂职人员参加,听取党企双挂职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非公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加强组织培养,提高素质能力。市委组织部对党企挂职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党企双挂职人员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己,认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自己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挂职期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经贸委对其挂职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乌苏市第三批市委下派非公企业党企双挂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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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 |
乌苏市第三批市委下派非公企业党企双挂职人员名单
1、余天平(粮食局军粮供应站党支部副书记):挂任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总经理助理 2、冯磊(抗震安居办科员):挂任乌苏市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建指导员、总经理助理 3、龚明龙(经贸委乡镇企业科科长):挂任乌苏市通商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党建指导员、总经理助理 4、田伟(司法局科员):挂任新疆天诚杰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李文保(西大沟镇党委委员、副科级):挂任新疆乌苏啤酒(乌苏)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总经理助理 6、李军(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人武部副部长):挂任新疆北方新科投资有限公司党建指导员、总经理助理
主题词:企业党建 下派挂职 通知 —————————————————————————————————————— 抄送:市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纪检委,人武部党委,法院、检察院党组。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 共印:汉文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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