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深入开展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乌党办[2008]40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5-14 12:54:57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40号



 
 

关于深入开展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
安   排   意   见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深入搞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六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教育为主题,以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为着力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通过“六好”主题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坚定各族干部群众跟着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打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构建和谐乌苏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活动
    为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突出(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主题的宣传。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单位特点,贴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吸引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使各族干部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教育。
    1、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体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举办以“六好”为主题的“建美好家园、颂和谐乌苏”职工诗歌朗诵会。
    2、适时组织以“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发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为主题的 “改进作风、服务发展”演讲比赛。
    3、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组织举办一场以“六好”教育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花更红》文艺晚会。
    4、由市统战部门适时组织举办民族宗教人士座谈会。学习中央、自治区有关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唱响“六好”主旋律,畅谈我市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
    5、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广泛开展“四个认同”的宣传教育活动。
    6、把以“六好”教育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与实施“得民心工程”,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教育,通过解决现实问题引导群众提高思想认识,从而达到凝聚人心,统一思想的目的。
    7、各乡场镇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以(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面对面宣讲,使各族群众通过宣讲受到教育和启迪,进一步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
    8、市广电局、政府网站要突出“六好”主题,开办好专题栏目,加大对民族团结、军民团结相关内容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报道我市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各项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新鲜经验和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教育各族群众,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舆论氛围。
    9、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好以“六好”为主题的青少年作文竞赛和演讲比赛。
    10、由市广电局、市文体局举办以“六好”教育为主题的优秀国产故事影片、电视剧展映、展播。
    三、几点要求:
    深入开展以“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为主题的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是今年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切实抓紧抓好,注重实际效果。
    1、加强领导。
    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以“六好”教育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和谐乌苏的主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创新形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文艺演出、体育活动、图片展览、歌咏比赛、板报比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以“六好”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
    3、力求实效。
把以“六好”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结合起来,同正在进行的各种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体现在人们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努力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成效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乌苏的强大精神力量。
    4、各单位要及时将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报市委宣传部。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6日


 


主题词:宣传工作   民族团结    安排意见
—————————————————————————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法院、检察院。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6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上一篇:关于做好牧民定居工作的紧急通知(乌党办[2008]41号)
下一篇: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到奥运会召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乌党办[2008]39号 )
 
 相关链接
 

本网站版权所有: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05001165号】  制作: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站网址:www.xjws.gov.cn  电子信箱:wszfwz@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邮编:833000
本站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992--8517486   8888915  传真:0992--8517486
本网站QQ服务号---总编: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总编    编辑:联系乌苏市政府网编辑   技术: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