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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乌党办字[2008]43号
关于成立乌苏市进一步规范清理单位集资建房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集资建房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苏市进一步规范清理单位集资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兆龙 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副组长:崔江宁 市委常委 陈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道良 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 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吉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龚云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哈 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李光亮 市建设局局长 张敏儒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 苏新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苑亚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瑞 市建设局副局长、房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付吉春同志兼任。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 |
主题词:机构 规范清理 集资建房 通知 —————————————————————————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