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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54号
关于印发《乌苏市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的 通 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乌苏市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苏市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
为推动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联系我市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乌苏市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和完善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试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二是促进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三是严肃考风考纪、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试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市直企业单位的在职干部。 三、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主,重点测试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政治理论素养。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其他政治理论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科学方法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2、公共知识素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历史等履行工作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 3、依法行政能力。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和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 4、解决问题能力。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能力。 5、时事政治及国情、区情、市情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有关常识。 6、文字表达能力。以规范、简练、清楚、严密、准确的文字表达思想观点的能力。 (二)考试方式。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进行。考试方式为集中闭卷和开卷两种,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45岁以上的一般干部和科级非领导职务为开卷考试。 四、考试程序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考试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考前2个月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报考对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动员报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确保报考人员的考试时间。 (三)组织考试。制定严格的考试工作方案和考务纪律,认真做好命题制卷、监考培训、考试实施、试卷评阅和成绩登记等考务工作。 (四)反馈公示。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到参考人员所在单位,并通过乌苏党建网等新闻媒介予以公示。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五天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市委组织部复查。 (五)建档。考试结束后,要专门建立考试成绩档案。考试试卷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封存保管一年,以备查用。 五、考试结果的运用 凡属考试对象每年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者将作为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的必备条件。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考试对象拟提拔担任上一级职务的,政治理论考试须及格以上。 (二)中青年后备干部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 (三)凡属考试对象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四)凡属考试对象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分期分层次进党校进行政治理论知识补习,各项费用自理。 六、组织实施 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一般干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及归口部门管理单位的宣传动员、审核报名及成绩反馈等有关工作。 本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印发件 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 通知 ————————————————————————— 抄送: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人武部, 法院、检察院。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6月25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