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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7-16 13:18:16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58号



 
 
关于印发《乌苏市参加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

“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现将《乌苏市参加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乌苏市参加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
  乌苏市参加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参加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检查考核方案》和《2008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为主线,以保障城镇住房,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重点,全面检查两年来全市城乡建设工作情况,综合考评我市城乡建设管理的成效,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又快又好发展。
  奋斗目标:巩固上届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成果,争创综合杯以及1-2个单项杯。
  二、竞赛内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住房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园林绿化、公交优先、工程质量与安全、城建档案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
  三、竞赛活动分组及奖杯设置
  根据今年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设市城市共设置6个综合杯,分为南北疆两个组进行考核。我市与北疆组的克拉玛依市、昌吉市、阜康市、石河子、奎屯市、博乐市、伊宁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和五家渠市为一组开展竞赛,共设3个综合杯。另设建设节能减排、城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管理、精神文明建设4个单项杯。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1、继续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确保功能正常发挥,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把工程质量关;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治,市政设施完好无损,精神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2、拓展城市管理思路,切实加大建设法规的执法力度和城市管理力度。
  3、争取获得综合杯及一个以上单项奖。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乌苏市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赛力克•巴勒夏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崔江宁     市委常委、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陈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韩景山     市政协常委、发改委主任
      刘成良     市政协常委、交通局局长
      张道良     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  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光亮     市建设局局长
      肖  静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苑亚军     市财政局局长
      马署光     市民政局局长
      李继伦     市教育局局长
      范建新     市文体局局长
      彭克明     市工商局局长
      胡明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敏儒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王卫萍     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凤萍     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振华     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爱瑛     新市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东     奎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新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眭江新     乌苏运管站站长
      闫  龙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光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和督查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道良   市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光亮   市建设局局长
        杨新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各组之间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做好联络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叶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张敏儒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李继伦     市教育局局长
        范建新     市文体局局长
  负责做好竞赛活动前期的舆论宣传和活动期间的跟踪报道工作。
  3、汇报材料准备组
  组  长:刘  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聂永刚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负责准备2008年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考核实施细则中所需的文字资料及汇报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4、督查组
  组  长:李光亮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孙念江       市建设局副局长
        胡永嶷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开尧       市民政局副局长
  负责督查落实到2008年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内容准备、进展情况。
  六、具体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各单位、居民区、厂矿企业、个体经营业主等迎接“天山杯”竞赛活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做好辖区单位、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的秩序、卫生、绿化达标检查和对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相关知识及活动意义的宣传工作,督促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将各项指标落到实处,以街巷管理为重点,突出解决城市主次干道市容市貌问题,严厉打击乱贴“小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力气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清理、保洁工作,并会同市建设局组织做好辖区沿街单位的花盒摆放,插设彩旗和布设彩灯工作。
  2、市直各单位及驻市单位做好单位职工及家属等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切实做好单位院落及门前责任区内的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接受所属街道办事处的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市建设局督促落实城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保洁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美化,负责做好城市公共绿地及街区绿化花草树木的管护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城市绿化工作,实施见缝插绿,推墙透绿工程,积极推广庭院绿化,广泛开展绿化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城市道路、供排水设施、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公交客运、城市供热、供气等社会公用事业及建筑工地的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完好,建筑施工场要符合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为;城市客运行业要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保证车站整洁有序、车容整洁,司乘人员服务规范礼貌。
  4、市公安局要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纠正机动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对市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市场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顿,确保市场秩序井然,卫生清洁。
  6、市环境保护局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城市环境、“三质”排放、噪声污染加强监督,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7、市广播电视局重点做好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到竞赛活动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为开展“天山杯”竞赛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负责制作“天山杯”竞赛专题片一部,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提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参赛意识。重点宣传我市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宣传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根据以上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实施细则的要求与全市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与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城市居民签定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活动安排
  为了做好参加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工作,必须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7月初)。完善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各参赛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初—8月中旬)。对照《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竞赛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迎接“天山杯”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自查阶段(8月下旬)。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城市建设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迎接“天山杯”竞赛活动检查的各项准备和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四)迎检阶段(9月)。迎接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检查团的考核验收。

主题词:印发件     天山杯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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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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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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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汉文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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