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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59号
乌苏市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乡(场)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7月是自治区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喜迎北京奥运会之际,开展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今年党风廉政教育月以“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重点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根据自治区、地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纪委第七届三次会议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各项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廉政勤政和抗震救灾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月活动,准确把握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主要内容和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6月30日,市委已在“纪念建党87周年”大会上对开展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和部署安排,市委书记张岩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各乡(场)镇、各部门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地研究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市委党校要把学习《工作规划》列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市乡党校要进行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的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纪委印发的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学习资料,包括中央《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和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地委书记彭家瑞同志在地委扩大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委书记张岩同志在市委扩大会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等。学习形式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并且要以党课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亲自辅导。 学习活动要做到“六有四落实一检验”。“六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思想体会、有学习园地、有宣传板报;“四落实”即组织领导落实、学习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制度落实;“一检验”即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通过举办思想交流会和座谈会,畅谈学习体会和认识,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使各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明确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和进步来检验学习效果。 (三)根据调研制定贯彻《工作规划》的具体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乌苏市《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搞好责任分解,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查找在构建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配车、住房、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把学习教育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章立制,整合制度。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现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市纪委将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内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四)组织理论研讨。结合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市纪检监察学会在教育月期间要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集中交流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体会,以及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思路和具体办法措施,进一步深化对《工作规划》的理解和认识。 (五)举办成果展。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市纪委制作2块反映我市近年来取得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图片、资料展,集中展示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取得的成就。参加地区举办的纪念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成果展。 (六)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抗震救灾英雄模范事迹,召开座谈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举办“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按照市纪委转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岁月如歌”征文活动的通知》(乌纪发[2008]7号) 和《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乌纪发[2008]6号)要求,认真落实公益广告创作、征文活动。同时,邀请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过的老干部召开座谈会,重点围绕新形势下我市纪律检查机关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履行职责,为我市经济保驾护航,展开深入探讨。组织他们参观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亮点,感受乌苏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并召开座谈会,邀请老干部畅谈我市纪检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反腐倡廉历程,宣传改革发展的成就。 (八)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主题,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播放廉政勤政格言警句、播放一批优秀的廉政教育片,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群众中增强廉政勤政和敬廉崇洁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单位的电教设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市纪委下发的《亲情错位酿悲剧》、《慎交友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九)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下发的《乌苏市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本系统、本单位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教育氛围。市纪委在市总工会门口制作了一期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专栏。市委将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参观学习。市直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各乡(场)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利用乡党校、广播站、乡村文化广场、便民服务站、信息服务中心、图书室和阅览室等阵地,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弘扬正气,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市直各单位要利用板报、演讲、知识竞赛、革命传统教育、歌咏比赛、体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倡导“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风尚。 (十)开展“倡导亲情助廉,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月期间,以“倡导亲情助廉,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为主题,召开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配偶“廉内助”座谈会。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廉内助”座谈会。组织领导干部家属观看《亲情错位酿悲剧》反腐倡廉专题片,参观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专栏。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要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败治本措施来抓,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工作规划》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并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带头接受教育。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有序开展,做到以月促年。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勤政廉政的模范,以优良的作风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2、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学习贯彻《工作规划》专栏,全方位、多层面地宣传中央《工作规划》的主要精神,宣传各单位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情况,宣传乌苏市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勤廉双优”典型人物,掀起宣传教育高潮。 3、注重教育效果。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在教育效果上狠下功夫。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通过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政勤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不断把我市各项事业推向前进。要把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开展好教育月活动的基础工作,在专题学习和主题活动中不断丰富和创新形式,并认真抓好落实。紧密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具体特点,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4、狠抓督促检查。教育月期间,市委将派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教育月活动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 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教育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主要特点、效果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总结材料于8月1日前报市纪委宣教室。
主题词:党廉工作 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 安排意见 ————————————————————————— 抄送:市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