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对200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乌党办[2008]61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7-31 10:21:29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61号



 
 

关于对200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
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8年乌苏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纠风工作责任书》和《纪检监察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各基层单位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工作、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法
    (一)自查
    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政府、纪委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回顾总结半年来落实三个责任书的情况,按照三个责任书的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自查要求:一是对各支部进行考核;二是对照市委、政府、纪委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内容的文件,结合实际自查。
    (二)督查
    1、召开汇报会,听取各单位关于落实各责任书的情况。
    2、召开座谈会。
    3、查阅资料。
    查阅党委、政府、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纪检监察责任制方面形成的文件资料等。
    4、延伸检查。
    (1)、乡场镇:选择2至3个村队、站所进行延伸检查。
    (2)、市直单位:根据需要选择下属单位进行调查了解。
    5、反馈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对被督查单位的工作进行总结,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全面的反馈给被督查单位,指导被督查单位做好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08年7月29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督查    通知


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汉文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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