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乌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通知(乌党办[2008]77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9-27 19:37:02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乌党办[2008]7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乌苏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了科学配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现将当前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移工作目标任务 
  劳动力转移工作坚持“政府促进,市场运作,部门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构建劳动力资源调查系统、技能培训系统、组织输出系统,完善各项激励措施,力争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2500人,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50以上,比去年增加60元以上。
  二、转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9月5日—9月10日)
  针对今年农民增收的严峻形势,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及转移致富的先进典型,营造“外出务工光荣,务工致富更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帮助农村劳动力提高转移增收意识,转变就业观念,动员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受灾绝收的农牧民转移创收。由宣传部门负责落实,劳动保障、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摸底调查(9月5日一9月8日)
  1、摸清全市富余劳动力状况。包括有转移意向的农村劳动力现状(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等)和就业意愿(行业、报酬、地域等),各乡场镇统计完成后,报至市经工办分类汇总。
  2、摸清全市用工需求状况。
  (1)现有用工企业的就业岗位。包括各地、各类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状况,如用工企业名称、用工数量、用工工种、技术要求、工资待遇等。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配合,统计完成后报至市经工办汇总。
  (2)农业内部用工岗位。包括不同阶段农业内部用工需求数量、种类、待遇、地点等。主要是棉花、玉米、番茄、林果业等季节用工需求,由乡场镇负责统计,并报市经工办汇总。
  (三)素质培训(9月9日—9月13日)
  对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根据农民工的转移意向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同时,鼓励各用工企业采取在岗培训的方式,先安排农民工上岗,再逐步提高其职业技能。市农业局也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素质培训情况要及时报至市经工办。
  (四)组织实施(9月14日一11月5日)
  转移的组织实施,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原则上以本市内部转移为主、外部转移为辅。本市不能消化、愿意跨县(市)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和在农业内部转移的统一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转移,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转移人员的接送、食宿、工作安排等具体事宜,由用工供求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五)检查考核(11月6日—11月25日)
  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相关部门参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在11月5日前提交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按照年初市农村工作会议与各单位签订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考核工作,对组织转移得力、农民增收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到位,转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把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服务和成效,作为年终市委对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尽快配合相关部门摸清农村劳动力供求情况,尤其是贫困农牧民的转移需求情况。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事务保障所的职能作用,强化转移就业的各项服务。要把做好贫困户和牧区劳动力的转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为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通过转移增收致富。 
  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拓宽转移渠道。一是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加快农业内部转移。各相关单位在组织好农村劳动力在本市转移的同时,要加强协调,组织好跨县(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二是抓住我市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农业外部转移。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农牧民进城务工的优惠政策,引导更多农牧民从事二、三产业。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市关于各项基本建设中使用农民工不少于50%的政策规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凡是农民工能够承担的劳务,尽可能的聘用当地农民工。
  3、加强信息服务,引导劳动力科学有序转移。乡镇劳动保障所和劳动保障专干要切实发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阵地和突击手作用,进一步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平台,全面掌握转移劳动力基本情况。要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作用,积极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劳务信息,建立劳务供求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4、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对转移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能,结合各成员单位职能,将转移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尽快拿出具体落实方案,共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共青团、妇联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更多的农村妇女和青年转移创收增加收入;建设、交通和水利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参与市抗震安居、道路和水利工程建设。市经工办要加强对各乡场镇及相关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督查,及时掌握全市转移工作动态,督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

 

 

 

主题词: 农村工作      劳动力转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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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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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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