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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张岩在乌苏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地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我市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塔城地委的部署,我市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从现在起到l 0月底前,自下而上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十分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会前进行了研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市乡换届选举工作是在我们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乌苏的形势下进行的,是我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强化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下发了新党发(2007)6号文件、新党办发(2007)12号文件和塔地党办(2007)21号文件,为我们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和政策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是我国政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领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有助于选拔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经得起风浪考验、廉洁奉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不断开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有助于广泛调动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各族人民履行当家作主、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过程,成为集中民智、听取民意、凝聚民力的过程,切实把我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有助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市经济保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保持和谐稳定,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局面,为我们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随着《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逐步推进,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热情、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我们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去年我市圆满完成了市、乡(镇)两级党委换届工作,使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我们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也应当看到,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以往相比,工作要艰巨复杂得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力争把问题考虑得更深入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得更具体周到一些,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中去把握,放在推进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去把握,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深入研究选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为加强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和实现党组织的意图,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和委员的选举权利,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推进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健全完善选举操作规程和相关措施,推进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这些重大的原则问题,必须要体现在换届选举工作的自始至终,具体落实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认真组织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协商提名工作。按照塔城地委的要求,市、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数量,原则上保持上届名额。要严把政治素质关,确保选出的代表、协商提名的委员政治坚强,是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代表人物。特别要看其在贯彻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中一贯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看在重大政治事件中和关键时刻的实际表现。这次换届选举,按照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的要求,对人大代表候选人要进行考察,这是新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做好这项工作。要坚决防止那些组织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成为代表、委员的候选人,一经发现这些人被提名,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要把好结构优化关,保证人大代表中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占有较大比例;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中共党员比例符合规定;保证妇女代表有适当数量,妇女委员占有一定比例;保证连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有一定比例;保证人口较少民族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员在代表、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但所占比例要适当,不能影响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所占比例。要从实际出发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协商提名工作,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代表、委员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二)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大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换届选举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去年在市乡两级党委换届中,我们严格按照塔城地委的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减少了副书记职数,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改进党委领导班子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各项工作。通过这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要进一步统筹解决好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树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能,全面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以及“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控制规模、增强功能”的总体要求,提出一个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人事安排方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配备规定,从严控制领导班子职数,不得超职数配备,凡是超职数配备的,这次换届时都要退出。换届后,不准擅自增加领导班子职数,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不准变相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严格执行塔城地委关于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规定,注意防止在任职和提名年龄上搞“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特别注意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换届时因年龄关系不再继续提名又未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要安排适当工作过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要注重选拔熟悉经济、法律、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干部进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要重视领导班子正职的选配,注重选拔政治坚强、作风民主、领导经验丰富、驾驭全局能力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班子的正职。要认真做好选拔女干部工作,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应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也要注意配备女干部,并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市、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建议市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1名条件成熟的党外干部。要按照地委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防止为达到班子结构而降低干部选任标准。 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近年来,市委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相继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去年党委换届时,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党委班子,有效地改善了党委班子的年龄结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活力。在此次换届选举中,还要进一步做好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人大、政协领导班子,能够任满两届的人选至少应当各有l到2名。 要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努力改善领导班子结构。为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前后衔接,异地交流任职的干部应提前到位。同时,要注意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领导班子一次性交流干部的数量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三)抓好换届考察,严把选人用人关。要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素质,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要规范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操作方法,准确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和民意情况,做到既充分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要实行考察工作、考察对象“两次预告”,坚持差额考察、延伸考察制度。在考察对象确定后和提交党委讨论前,要两次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清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要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对在考察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发扬民主很好地结合起来,依靠广大党员群众选好用好干部。 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这次换届选举,不仅涉及到领导班子调整,而且还涉及到人大、政协常委会和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和任命。我们要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坚持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切实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群众公认的原则、凭正确的政绩衡量、选拔和使用干部,及时发现和选用那些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工作出众、群众公认的干部,特别要注意发现那些政绩突出、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造福的好干部,把他们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来。要高度重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也要考察其思想道德品质,尤其要看在关键时刻能不能经受得住名、利、权、色的考验,能不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对那些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言行不一,关键时刻政治上摇摆不定、经不起考验的人;缺乏大局意识、纪律观念差,拉拉扯扯、搞小圈子、严重不团结的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人;精神颓废、贪图享乐、对党和国家利益与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的人;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人,决不能提拔重用。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大良好风气方面的情况,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内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力度,破除论资排辈的旧观念,不拘一格选人才,使那些优秀的基层干部及时得到提拔任用。要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机制,形成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把扩大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抓住提名、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发扬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落实民主选举的各项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代表、委员正确行使权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心情舒畅、健康有序的氛围。要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提出一个好的人事安排方案,同时支持人大、政协按照法律、章程履行人事任免权,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到换届选举中。推荐领导班子人选时,要注意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考察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酝酿领导班子时,要认真听取人大、政协领导成员的意见;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由委员讨论时,要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 要充分保障代表、委员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章程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对选举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有关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规定,为代表充分表达意见提供便利条件。要探索和改进候选人推荐、介绍办法,不仅介绍候选人的简历,还要介绍人事安排方案的产生过程、班子结构需要、候选人德才表现等,增进代表、委员对候选人的了解,使代表、委员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党委的主张。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凡是能够吸收的都要吸收,确实不能吸收的,也要认真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认真做好选举过程的组织工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与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应当列入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对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不符合有关法律和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政治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要通过主席团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列为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联合提名人选,若本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可尊重本人意见;若本人同意提名或推荐代表不同意撤回提名的,要按照选举办法依法组织好选举。对一些人大代表推荐候选人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要及时发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和利用。在政协换届选举中,对提名人选,要按政协章程规定,做好充分酝酿协商工作。在大会选举时,要创造使代表、委员充分行使权力的条件和氛围。部署换届工作和制定相关方案必须符合法律、章程和政策要求,不得擅自出台违反法律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要求的各种政策规定。特别强调,乡镇长、副乡镇长必须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不能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对换届选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依法按章加以解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和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五)严肃换届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换届期间,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执行换届人事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非法、非组织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前或调动工作前突击提拔干部或违规进人的,应一律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认真贯彻《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带头严格遵守纪律,推荐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不能在干部问题上写条子、打招呼,更不能以个人名义随便干预换届人事安排。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或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和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风漏气,隐瞒真实考察情况,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典型案例还要通报。要牢固树立敌情观念,对境内外“三股势力”和所谓“维权人士”干扰破坏选举,宗教势力和黑恶势力干扰操纵选举等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迅速果断地依法处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自治区、地区党委关于这次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进行。市委已经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把有关工作做在会前,对换届选举中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和工作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出预案,提前做好工作,努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开展工作,教育和引导党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把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统一起来,坚决支持党组织的主张,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二)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人大、政协党组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决定。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精心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内市乡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和组织,依法分别成立市、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分别主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组织、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情况,主动与各有关方面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多沟通、多商量,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三)要严格把握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这次市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各项工作的安排环环相扣,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市委总的要求是:今年4月启动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乡(镇)必须在9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市必须在10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同时选出出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协商确定政协委员的时间和召开政协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时间,按照惯例,原则上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步进行。要特别强调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在同一选举日分别进行投票选举;二是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应及时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方面有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四)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市委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组织好换届选举的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牢牢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导权,真正使换届选举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动员群众、鼓舞干劲的过程。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弘扬正气、抵制歪风。要改进宣传方式,结合换届选举的实际,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要严格新闻宣传工作纪律,统一宣传口径,遇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恶意炒作。 (五)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党委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围绕换届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并贯穿到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经得起换届选举的考验。各级党组织要关心这次换届中退休、转岗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地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好。要注意做好代表、委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执行自治区党委决定,落实地委、市委决策和维护党的团结上来。 在严肃认真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我们要按照市委扩大会议和此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认真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根据巡视工作安排,“五一”前后巡视组将深入各县(市)开展延伸巡视。我们要把配合巡视组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巡视组在本地的各项巡视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这次市乡换届选举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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