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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江宁同志在乌苏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2008年6月6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扩大)视频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 2007年以来,全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全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强化初级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有力保障了各族群众的饮食安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和密切配合,也饱含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配合、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是安国之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都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尤其是通过去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各种因素和隐患还比较多,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食品的产业化、工业化生产水平低,龙头企业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80%以上为家庭式小作坊,无标准生产或不执行标准现象仍然存在,质量安全可控性不容乐观;二是农牧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和分散;三是资金投入不足,食品产业升级滞后,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足,执法装备和食品检验检测仪器缺少;四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对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准确判断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各族人民群众满意。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的关键一年,我们即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新的思路、新的姿态、新的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的成功举办、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今天,市政府与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及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了《乌苏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自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做到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本辖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查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能心慈手软,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努力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农村市场一直是食品监管的薄弱环节,2008年,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农村食品安全提高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上来认识,积极开展农村食品“三网”建设,有效整合基层监管资源,逐步建立“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管以及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使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保证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全市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继续开展好食品放心工程。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严把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关;严格掌握食品加工企业开办标准,加强企业生产行为监管,严把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建立并推行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市在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深入开展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创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乌苏和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纳入整体工作的考核体系,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对照“十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要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要求,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创建前期工作,为在2009年前完成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分别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三个行业做好试点及推行工作,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要坚持抓点带面,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并逐步在全市全面推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优质产品,公布守信企业,同时要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惩戒失信企业。要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诚信”发展环境。 (七)建立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要全面贯彻执行《乌苏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应急领导管理机构,抓好应急业务培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提高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八)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要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通知(2006—2010)》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动员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队活动。同时,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从业人员和各部门主管领导的培训,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渠道,拓宽民主渠道,强化民主监督,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监督的形式和环境,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效能,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监管水平,确保各族群众饮食安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搞好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如果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措施不力,造成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到位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食品监管部门要准确定位,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农林水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的食品、保健品广告要彻底清除;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违法事件的侦查、查办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强化责任落实。食品产业链条长、环节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事关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管、服务和发展上,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决不能推诿扯皮,更不能互相拆台。要务必防止出现监管的空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细化、具体化,层层分解,真正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并把它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战线的干部,总体素质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作风浮躁,不深入了解情况,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不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理论和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推诿扯皮等等现象。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把队伍建设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始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执法体制。 同志们,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理清思路,振奋精神,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构建和谐乌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食品安全工作 崔江宁 讲话
发: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送:市委常委,市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 检察院。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
共印:汉文1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