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委文件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乌党发[2006]78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6-6-7 9:42:55   阅读次数: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文件


乌党发[2006]78号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
安   排   意   见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起点,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双拥共建”为主题,以“歌颂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和“各族群众离不开解放军、解放军离不开各族群众”为中心内容,大力宣传50多年来我市“双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50多年来解放军为乌苏各族人民办的好事实事,大力宣传各族人民热爱子弟兵的真挚情怀和动人事迹,大力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民族团结,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活动
    为做好今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突出“双拥共建”主题活动的宣传,我市将从5月初至“十一”前夕集中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抓好典型宣传。
    进入5月后,组织我市新闻媒体深入驻市部队,集中采访“双拥”工作重大典型,并在两台一站及时播发。同时,市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播发我市“双拥”工作回顾与展望的经验性文章及评论文章,5月下旬形成宣传报道高潮。
    (二)举办座谈会。
    1、5月下旬,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69230部队政治部共同组织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畅谈体会,探讨推进我市“双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2、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组织举办民族宗教人士座谈会,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畅谈我市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
  3、各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成果。
  (三)举办“双拥”晚会。
  5月中下旬,市委宣传部将与驻市69230部队,在市区文化广场共同举办一场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文艺晚会。
  (四)注重宣传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文艺演出、体育活动、图片展览、歌咏比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播发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领导
  一是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主题重大,涉及面广,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是要做好“双拥”典型的推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选宣传“双拥”典型工作做深做实,真正把那些事迹最突出、群众信得过、最具说服力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宣传出去,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要注重大办好事实事。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为部队办实事上,真心实意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想实招、排忧虑,让广大官兵切实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深切关怀和各族群众的知心温暖,从深层次上推动“双拥”工作扎实开展。
  四是坚持以月促年,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宣传、持续不断、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双拥”活动,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起来,把集中开展活动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双拥”成果,提高“双拥”水平,推动“双拥”工作。
  五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在动态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开展上周密策划,精心实施,力求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主动搞好活动衔接,通过军地共同努力,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双拥共建”主题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做法经验和总结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06年4月27日

主题词:宣传思想工作  民族团结  活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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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报:地委、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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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人大、政协、纪委、
    人武部、法院、检察院,驻军、驻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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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6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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