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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文件
乌党发[2008]14号
关于聘请市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员的 通 知
各乡(场)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新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和参评单位及行业的行风建设,客观公正地反映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聘请关心支持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参政意识,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及在职干部代表共十七人作为市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参与对全市参评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和行风评议工作及各单位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监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确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法制环境、服务环境、廉政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名单(17人) 滕学义 市政协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 付吉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生彦 市监察局副局长、执法室主任 杨金珍 市纪检委干部(党廉)室主任 黄国泰 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明华 市工商联副会长 帕尔哈提 市卫生局主任科员 郭 光 市人大机关主任科员 张新家 退休干部 刘新春 退休干部 张玉琛 退休干部 冯树林 退休干部 翟冠富 退休干部 祁国华 退休干部 马继麟 退休干部 梁怀忠 退休干部 达吾提 退休干部 二、党风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员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并指导参评部门和单位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参与对参评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参与对参评部门和单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解决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 4、向参评部门和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传递群众对参评部门和单位以及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参与行风评议咨询、听证对话会和民主评议等活动,对参评部门和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对话和评议。 6、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时时向参评部门和单位以及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客观、真实反馈情况,及时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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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08年5月6日 |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纠风 通知 ————————————————————————— 抄 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 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 中共乌苏市委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发 ————————————————————————— 共印:汉文1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