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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乌政办[2008]4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我市认真贯彻《森林法》,按照护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了森林安全,林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获护林防火工作综合考评前三名的乌苏林场、甘家湖林场、石桥乡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切实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苏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林业 护林防火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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