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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乌政办[2008]11号
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活动、交通运输、假日旅游等工作,现将春节放假调休通知如下: 2008年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6日(除夕)、7日(春节)、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1日(星期一)、12日(星期二);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放假期间,各乡(场)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传统节日。一是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应,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过好节日。二是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强化监督管理,特别是事关群众生活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行业部门要确保正常运转,万无一失。三是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因安排不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乡(场)镇、各部门务必于2月2日前将2008年春节值班安排表报市政府办公室。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放假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