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乌苏市政府网党政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08]15号)  
 
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8-2-1 17:41:14   阅读次数: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乌政办[2008]15


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一月份以来,我国南方部分省份连续出现了大范围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交通运输、电力和煤炭供应等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1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专题研究了当前雨雪冰冻灾情,部署做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即将来临,春节过后全国“两会”将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抗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各族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煤电油运各环节安全生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措施,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要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安全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分别带队,亲临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各类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检,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积极、主动排查隐患,加大力度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密切关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动向,高度警惕,严防“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抬头。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煤电油运工作。发展改革、经贸、煤炭、交通、公安交警以及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主动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解决煤电油运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在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平稳有序的基础上,力保煤炭、粮食和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拥堵路段的指挥和疏导,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提高路面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应急运力,做好防滑防冻措施,尽力减少低温降雪天气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抓紧组织对线路巡查维护和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严查彻改火灾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5号)精神,认真汲取“1·2”火灾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对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要坚持“六个必查”、“六条规定”的主要原则,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要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加油站、加气站、棉花加工企业等各类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要坚决一抓到底,做到检查一批、查处一批,挂牌一批、处理一批。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坚决关闭和停业整顿。
  三、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春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旅游、农机的安全监管。目前已进入“春运”高峰,电煤及其它物资运输任务十分繁重。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关于春运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对运输工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各类运输工具特别是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的状态。要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车,确保各族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增加道路一线执勤警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节日期间,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和农用机械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要针对大雪、大雾天气,及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切实严密防范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煤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生产的指导,把“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落到实处。严防“三超”,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指导,督促大矿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履行好保障煤炭供应的社会责任;落实煤矿节日期间放假检修方案的编制、春节前后煤矿安全检查等各类煤矿安全防范措施。节日生产的各煤矿企业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严密防范,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的生产安全。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现场的检查监控,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流散和非法使用。
  安监、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的防范和处理措施。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在节前要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结合我市冬季停工放假时间长的特点,普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地下开采的矿山强制推行机械通风矿井,要逐个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一个,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
  要加强供气、供暖、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隐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四、加强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掌握情况,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要根据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物资准备情况进行启封试验、清点查看,确保起到应有的作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要按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不得隐瞒、拖延、谎报事故。
  2月12日18时(北京时间)前,各单位、各部门和大型企业要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和各单位春节值班表(值班人员电话、手机号码、住宅电话)于2月3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安委办传真电话:8507333  8503130
  值班电话:8503130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节假日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法院、检察院,驻市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2008年春节放假的通知(乌政办[2008]11号)
 
 相关链接
 

本网站版权所有: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乌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05001165号】  制作: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站网址:www.xjws.gov.cn  电子信箱:wszfwz@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邮编:833000
本站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0992--8517486   8888915  传真:0992--8517486
本网站QQ服务号---总编: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总编    编辑:联系乌苏市政府网编辑   技术:联系乌苏市政府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