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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政府网站 www.xjws.gov.cn  发布时间:2007-3-21 11:39:34    阅读次数:


 
在乌苏市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赛力克•巴勒夏提

  今天召开的抗震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塔城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表彰大会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各乡(场)镇、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接再厉,努力完成今年的抗震安居工程任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团结一致,奋发进取,2006年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200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一系列决策,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思路,做到提前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市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建抗震安居住房3087户(套),完成计划任务的105%。其中:城区新建抗震安居住房786套,投入资金8728.2万元,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9.6%;农牧区新建抗震安居住房2301户,投入资金1.05亿元,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1%,超额完成了地区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被自治区、地区评为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县)市。
  回顾2006年的工作,我市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积极推行领导负责制,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继续推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层层签订抗震安居工程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下达到乡(场)镇,分解到村组,落实到住户。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督促机制,召开总结表彰动员大会、抗震安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增强了基层干部抓抗震安居工程、造福城乡群众的责任意识,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是宣传到位,舆论氛围浓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在城乡广泛开展了抗震安居工程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农牧民及时了解国家抗震安居工程相关政策和法规知识。发放宣传单20000份。在19个乡(场)镇召开了抗震安居工程现场会,现场授课、指导,现场学习,交流经验,积极推广好的工作做法。提高了群众参与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抗震安居工程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培训,典型模范发挥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培训工作。利用农闲季节,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业技术服务队,深入乡(场)镇巡回讲课,对村(队)负责人、建房户、施工方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700人次。结合科技之冬活动,培训乡(场)镇机关干部和村队领导4000人次。乡(场)镇举办村队负责人、鉴定员和农民工培训班13期,培训760人次。市抗震办协调相关部门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2期,培训246人,为214名考试合格者颁发单项合格证书。坚持典型引导、示范带动,积极动员农牧区党员干部和有能力的农牧民先行建房。2006年,新增八十四户乡、四棵树镇、九间楼乡3个市级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示范点和16个乡级示范点,建设了一批抗震安居样板房,为农牧民自主选择户型和结构提供了直观样板,激发了广大农牧民建设抗震安居房的热情。
  四是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了《乌苏市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优惠政策》和《乌苏市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调整了抗震安居建房户的补助标准,特困户由2000元调整为2100元,贫困户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一般建房户由800元调整为1000元,商住户由400元调整为500元,调动了群众建抗震安居房的积极性。2006年,地质队、一中、人民医院、原养路总段、清华苑小区抗震安居工程享受优惠政策,解决了城区500户居民的安居问题。加强建材市场监督检查,平抑物价,对市场钢材、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采取限价措施。严把审批审核关、质量监督检查关、验收关,规范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认真办理抗震安居工程有关手续,落实“一书一证”制度。制定了规范的抗震安居房建房合同,进行司法公证,明确了施工队和建房户的责任,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是多方筹资,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补助力度加大,市财政出资对农牧区建房户以奖励的形式进行补助,发放补助款220万元;部门与乡镇、村队积极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全市41个单位与14个乡(场)镇结成帮扶对子,为农牧区特困危房住户捐款捐物45万元,资助农牧民新建抗震房30(套)户。打造抗震安居绿色通道。电力部门为建房户免费接通动力电,减免工时费500元左右;水利部门为抗震安居房建房户减免自来水安置费、增容费,每户减免500元左右。乡(场)镇为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或参与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者减免义务工22583工日。部分乡(场)镇结合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或以工代补形式,为抗震安居建房户补助资金15万元。
  回顾2006年的抗震安居工作,形势喜人,成绩显著。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牧区抗震安居工作开展的不均衡,大多数乡(场)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但仍有个别乡(场)镇没有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一些农牧民对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广大农牧民建抗震房的积极性没有完全调动起来;三是住房建设中存在把关和监督不够严格的现象,个别乡(场)镇存在不按抗震房要求建房的现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二、自加压力,开拓创新,不折不扣完成2007年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2007年,我市抗震安居工程任务十分艰巨。地区下达任务5805户,其中城区969户,农牧区4836户。各乡(场)镇及相关部门要知难而进,按照“提前规划、加大投入、突出特色、建设新村”的发展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以发展农村经济、美化人居环境、构建和谐村庄为重点,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的完成。
  (一)认真规划,统一管理,服务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各乡(场)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抗震安居工程会议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集中建设”的原则,实行“原址重建、拆旧建新、合理规划、整村推进”。要把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牧民定居、农村道路建设、防病改水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结合起来,把小的村庄相对集中,让分散的农牧民集中到村庄居住。认真落实“一书一证”管理制度,教育农牧民按照村镇规划进行建设,按照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杜绝乱建现象,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抗震安居工程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浩大系统工程,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分步实施。建设规划部门要尽快完成乡(场)镇规划并积极协助乡(场)镇完成村(队)的规划。在制定建设规划时,既要考虑抗震安全的因素,还要考虑各族群众的用水、用电等生活问题,保证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有效。各乡(场)镇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把抗震安居房建设与推进小城镇建设及农民旧房改造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推进抗震安居房建设。抗震安居工程覆盖点多,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庞杂。要完成今年的任务,必须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贫困户和特困户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这些家庭生活贫困,建房困难,需要全市各部门的关心和扶持。要一如既往的开展对口帮扶活动。目前,全市有41个单位对口帮扶14个乡(场)镇,帮扶工作初见成效,但仍有个别对口帮扶单位至今没有动静,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尽快拿出措施,为解决农牧区特困户的抗震安居问题,构建和谐乌苏尽一份义务。各乡(场)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集中各方力量,重点解决好经济相对落后,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最为突出的乡(场)镇和村队的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坚决按期完成今年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三)发动群众,多方筹资,确保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群众是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主体力量,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各乡(场)镇及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和引导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建房积极性,充分依靠广大农牧民自身力量,推进抗震安居工程顺利实施。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农牧民建设抗震安居房资金主要通过住户自筹、政府补助来解决。城区贫困户和特困户的安居房建设资金继续采取“政府补助、单位补贴、个人集资”的方法筹集,在保证资金的前提下成片进行拆迁改造。金融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尽快为建房户办理跨年度小额贷款,解决建房资金短缺的实际问题。乡(场)镇主管领导要采取包村、包队、包片的办法,加快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进度。
  (四)强化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自治区、地区把今年确定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质量年”,要求把“质量年”活动的成果列为2007年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作为评选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并于10月份进行专项督查。为开展好此项活动,市抗震安居办下发了《乌苏市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质量年活动方案》,各乡(场)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绝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数量而忽视了工程质量。今年建设居民住房,都要根据自治区《村镇建筑抗震构造图集》标准进行审查,施工图纸未经或未通过审查的不得使用。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村镇抗震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要点》,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抗震安居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凡是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严防不合格建材进入建筑现场。强化施工队伍的管理,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不得从事抗震安居房建设。要坚决杜绝建土木结构的房屋,禁止建空心板房屋,砖木结构房屋不得泥巴做浆。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规范管理,明确产权,切实做好农村抗震安居房的发证工作。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牧民的建房积极性,加快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进程,自治区决定对全区农村抗震安居住宅发放《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这是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从群众利益出发,把群众放在首位的具体体现。3月5日,自治区在克拉玛依举办了农村抗震安居住宅《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发放工作培训班,发放工作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按照标准办理,让广大群众满意。
  三、明确责任,健全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
  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市抗震安居办公室已将2007年—2009年任务分解到了乡(场)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认真抓好落实。各乡(场)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始终把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指导,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完善抗震安居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选派工作能力强、懂业务、有责任心的人员,充实到抗震安居工作队伍中来,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使各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年底,将依据《考核细则》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凡是“一把手”不亲自抓抗震安居工程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领导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同志们,今年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完成今年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构建和谐乌苏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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