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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药品价格混乱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2-01-04
信件索引号 202200217
信件内容
    我母亲在乌苏市人民医院ICU住院期间,由于医院没有复方酮酸片,让我们去外面药店买此药,我们就在人民医院附近的新疆新特药业乌苏第一药店购买了三盒复方酮酸片(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公司),每盒价格235,三盒共计705元,后面这个药吃完了,我们又在另一家药店购买了复方酮酸片(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公司)这种药,另一家药店89元一盒,一模一样的药,当时我们就蒙圈了,同一种药两个药店,差距这么大,一盒相差146元,药品市场的价格这么乱吗?我父亲就拿着购票单据到新特药店去理论,要求退差价,药店人员说,哪里便宜你去哪里买,我这里就是这个价。家里本来有一个危重病人,花钱也多,这个不良商家还要在给我家雪上加霜,敲一榔头。这么的混乱的药品市场,就没有人去管管。请市委领导关心一下,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答复部门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日期 2022-01-29
办理结果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新疆新特药业乌苏第一零售门店销售的复方酮酸片与其他药店销售该药品的价格确实高出50至150元。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市场经济主体做到明码标价,没有针对国家政策或调控措施要求指导或限制定价的商品进行哄抬物价、刻意压价,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但该店是国有企业下设的零售门店,应当承担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优惠群众的服务态度,更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该店表示“该药品由总部统一定价,不是门店定价,他们无权修改”,但该店负责人愿意承担该药品的价格差额,最终由该门店负责人支付药品差额438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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