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毕业大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问题 | ||
| 来信人 | 仲** | 来信日期 | 2022-06-08 |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218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是党员,现学校要求我们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要转出。因为我现已经回到家乡乌苏市择业,所以我的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需要转接到所在社区,但是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接收过程中我询问了居住地社区的团委干事,得到回复是不同意接收我的团组织关系,因为我的党员身份和团员身份只能存在一个,不能共存,所以只接收我的党组织关系。如果同时接收了我的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就不符合规定。 我自己查阅了团章,同时也询问了校团委的老师,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不知我所在居住地社区是否可以接收我的团组织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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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答复部门 | 新市区街道办事处 | 答复日期 | 2022-06-10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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