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地震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地震科普知识>详细内容

地震宏观测报员工作职责

来源:乌苏市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7:42: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学习领会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了解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学习掌握防震减灾专业基础知识,地震宏观前兆异常知识。在本区域内进行正常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地震部门进行宏观前兆观测和宏观前兆异常鉴别;

三、负责本区域内防震减灾知识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在群众中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技能,全面增强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提高震时自救互救能力,最终达到全面减轻地震灾害的目的;

四、掌握、收集、汇报宏观观测点及所在区域内相关的地震宏观前兆信息。要注意观测动植物,水位、水温、地形、气象及自然现象的变化并认真填写《地震宏观观测记录本》。对出现的异常宏观现象要及时进行调查与核实,一旦有异常现象发生,要把异常出现的时间、区域、特征及时报告助理员或直接报地震局办公室,8512959;

五、必须每天对观测对象观察1次,认真填写日报表。要切实做到连续、可靠、准确、及时,不得中断,日报表要保持清晰、整洁,于每月4日按时上报月报表;

六、本区域内发生有感或破坏性地震后,负责及时调查、上报震情灾情和群众的反映、要求。及时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房屋、人员,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初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并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及时向地震部门报告。之后,要详细调查了解自己负责区域内震后情况;

七、突发性地震发生后,及时收集、复核各类地震宏观前兆,并对地震事件中的前兆反应做初步的总结;对突然出现规模较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地震局办公室(不分昼夜)0992-8512959同时填写《宏观异常现象记录》报送地震局;

八、宏观观测员必须对地震部门内部通报的震情等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传播。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