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苏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4年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调整乌苏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听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11日、12月12日,通过乌苏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开征集听证代表,网上公开拟调价方案及相关成本监审结论,并提前向听证代表送达听证方案及相关听证材料。
2025年12月30日上午11:00听证会如期召开,参会代表应到36名,实到35名,出席人数及比例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经各方代表充分论证,会议全票通过了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整方案。
二、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合理调整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新发改农价〔2015〕1457号)文件要求,将污水处理收费分类简化为居民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1.07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2.47元/立方米。
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仍按原规定优惠价格0.70元/立方米执行。
三、各方意见汇总
(一)经营者代表
支持调价,认为成本(设备维护、药剂、薪酬等)与环保标准同步上涨,调价符合“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政策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保障设施稳定运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二)利益相关方代表
支持调价,指出调价每三年一次符合规定,方案经严格成本审核,兼顾群众承受能力与企业效益,且契合趋严的环保监管要求,可支撑企业提升处理质效。
(三)政协委员
支持方案,认可分类简化(居民+非居民)及调价幅度合理、非居民部分行业收费下调的优化;建议监管服务业物价、遏制乱收费,简化未接入管网农村居民的免收费流程。
(四)消费者代表
支持合理调价,认同分类标准简化、非居民部分行业收费下调的务实性,认为方案能兼顾环保达标、行业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四、会议结论
综合各方意见,参会代表全部同意《乌苏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拟调整方案》,认可方案对民生保障与污水处理企业良性运行的兼顾性。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后续将依规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助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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