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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且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车辆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7:4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乌苏市天成驾驶员培训学校等76家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个体业户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规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及车辆年审,且《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届满。已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经营秩序,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管,保证道路运输证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乌苏市交通运输局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注销205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乌苏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一注销超期两年及以上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相关法律.doc

附件二《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车辆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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