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召开调整乌苏市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议的公告
为确保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乌苏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于2025年12月召开调整乌苏市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乌苏市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整价格方案
二、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
1.具体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36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8名;经营者代表2名;城区供水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代表9名;专家1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事项。
2.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自行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和委托乌苏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相结合方式。经营者代表、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专家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个,有意者可报名参加。由市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列席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可登录乌苏市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信息,并于2025年10月15日19点前通过邮箱(邮箱fgw9044@163.com)报名。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推荐单位须于2025年10月15日19点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乌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将另行公告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乌苏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方案等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消费者)
202510131154189088.docx
2.旁听人员报名表
202510131154354896.docx
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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