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019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4-09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019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4-09 |
| 所属主题: | >乌苏市公安局 |
乌苏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公(西)行罚决字〔2025〕223号
违法行为人:崔**,男,居民身份证号码:654202**********,户籍所在地:新疆乌苏市****镇**村,现住址:乌苏市****小区。
现查明:2025年2月至3月份期间,在乌苏市****小区,崔**使用手机下载“南宫娱乐”“问鼎娱乐”网络赌博APP,在APP内玩“PG电子游戏”参与赌博,向赌博APP共充值950元,提现1200元,盈利250元。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接收证据清单、银行流水明细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崔**罚款五百元,收缴赌资玖佰伍拾元,追缴违法所得贰佰伍拾元。
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乌苏市支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乌苏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乌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物品、追缴物品清单共二份
乌苏市公安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