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72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所属主题: | 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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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所属主题: | >年度报告 |
乌苏市委副书记、市长2025年度述法报告
2025年度述法报告
乌苏市委副书记、市长 阿依肯·阿斯拉汗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法治理论,强化政治素养。作为政府班子班长,始终带头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5(场)次,带头讲法治课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二)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总体规划,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乌苏市人民政府议事规则》《乌苏市重大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4件,审查合同14份。三是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作用,11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22个乡镇(街道)、186个村队(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深化社会治理,筑牢平安根基。一是织密安全生产防线。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整改隐患3597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00件,通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坚持法治为民,筑牢公平正义。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2家单位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874项,企业办事平均时长压缩65%以上。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为18568户企业生成专属“监管二维码”。三是全面纠治欠薪行为。截至目前,积极处理化解欠薪案件2219件,追回工资3324.25万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上年度地区法治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提出的点评意见,自查问题,我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人才较为匮乏。法治专业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在满足群众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的同时还需兼顾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范性文件、各类合同的审查。在现有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业务量持续叠加,既难以系统性、前瞻性地贴合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要求,也无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且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制约了法治效能与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执行“三项制度”不规范,法治思维和业务本领有待提升,执法尺度不统一,存在“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现象,裁量权运用不规范。执法方式较为简单,重处罚、轻教育,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运用不足,影响执法公信力。
三是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部分群众对法律的敬畏心不足,抱有遇事找人不找法的心态,对普法工作关注度不高。学法主动性欠缺,多为被动参与普法活动,对常用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各行业单位(部门)的法定职能不清楚,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遇事不懂依法维权,信“访”不信“法”。如,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众因不了解法律或者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耗费时间,多次通过中国政府网、12345平台等渠道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拓宽引才渠道,建强法治队伍。扩大本土法治人才规模,积极引导全市符合法考资格的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全国法律资格证考试,加大公职律师选拔培养力度。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技能培训,提升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全市法治人才力量,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法律服务联动机制,提升人才使用效率。搭建法治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业务轮训,补齐专业能力短板。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提升队伍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关键环节标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统一执法尺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同类案件参考机制,避免“同案不同罚”。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与常态化培训,通过考核严把“能力关”,深化“扫码入企”等机制,严禁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兼顾执法效能与营商环境。优化监督机制,实行“清实行整改+销号管理”,严肃追责问责违法执法行为。
三是拓宽普法渠道,精准滴灌民心。依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督促各执法单位(部门)立足行业职能,创新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深化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建立普法需求对接机制,精准掌握群众高频普法需求,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推动普法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