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57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57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这份通知的核心是给乌苏市各政府部门定规矩,要求制定和市场经营相关的政策时,必须先做“公平竞争体检”,杜绝出台偏袒某些商家、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目的是让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激活市场活力,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给所有经营者创造公平的“游戏规则”。
一、为啥要做这件事?
公平竞争是做生意的基本规矩,就像跑步比赛要在同一起跑线,只有这样市场才能活起来。建立这个审查制度,就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政府不能随便干预市场竞争,同时推进“放管服”改革,让商家办事更方便、经营更自由。各部门必须先学懂相关规则、练好审查本领,还要向社会讲清楚这个政策,让大家都了解、监督。
二、核心审查要求:审什么、怎么审、按啥流程审?
(一)审什么?哪些政策必须做“体检”?
不是所有政策都要审,只针对各政府部门、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起草的,和商家经营活动相关的政策,比如各类扶持文件、行业标准、技术要求,甚至和商家签订的行政协议、备忘录都算。只要是这类政策,没做公平竞争审查,一律不能往上提交审议。
(二)怎么审?谁来审、审完咋处理?
遵循“谁起草、谁审查、谁担责”的原则,简单说就是哪个部门写的政策,哪个部门自己先对照标准查,还要填专门的审查表。
审完觉得这个政策不偏不倚,不会限制商家竞争,就能推进实施;
要是发现政策会偏袒某些商家、排除或限制竞争,要么直接不出台,要么修改到符合公平要求再出台;
全程没做审查的政策,一律不准出台;
审查和制定政策时,还要听听相关商家的意见,或者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能自己关起门来定。
(三)按啥流程审?分两种情况走,一步都不能少
所有新制定的和市场主体相关的政策,都必须审,没审就不能出,这是硬规矩,分两种情况:
以政府名义出台/要交人大审议的政策:起草部门先自己初审,提出明确结论后,交给市市场监管局再审,审过了才能报政府。而且要把审查函、政策草稿、起草说明、初审意见都交齐,不能用和市场监管局签个字、问个意见的方式,代替正式的公平竞争审查。
以部门名义出台的政策:制定部门自己组织审查,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时,要一起提交审查结论。
单个部门出的政策: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问问发改、商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
多个部门联合出的政策:牵头部门收集所有参与部门的审查意见,出一份审查报告;
不管哪种,起草部门都要建立内部审查和存档制度,定好谁审查、谁复核、谁担责,保证整个过程能查、能追溯,出了问题能找到责任人。
三、建了哪些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不走过场
(一)各部门都要建立自己的审查机制,还要定期报告
每个部门都得配套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时按国家条例和办法的标准自查,还要清理过往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政策。而且每年都要把审查、清理的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做到有迹可循。
(二)谁违规谁担责,还能举报,监督超严格
不管是谁,发现哪个政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都有权举报,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处理;
要是政策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执法机构会依法调查,还要向上级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会纳入部门的绩效考核,要是哪个部门没审就出政策、出了违反标准的政策,或者不及时纠正问题政策,查实后会严肃处理,说白了就是把审查工作和部门的考核、责任人的责任挂钩。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从源头树牢“公平意识”
把公平竞争政策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让做决策的“关键人”树立公平竞争的意识,从定政策的源头就做好把控;
各部门要组织员工学懂相关条例、办法,开展业务培训,让负责审查的人会审、审得准;
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向社会解读、宣传这个制度,让商家和群众都了解,一起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简单总结,这份通知就是让乌苏市各政府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先审后出”,杜绝“偏心政策”,用严格的审查、追责机制,保证所有市场主体在乌苏市都能公平竞争、安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