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4-00444 发布机构: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8-15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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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8-15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5 17:33:02 【字体:

  一、申报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艺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文件精神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

  二、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不超过80元/头。

  三、申报程序:具备资格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并将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信息(包括照片、无害化处理方式图片等信息)录入新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向乌苏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补助资金。

  四、监督电话: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0992-8507058

  乌苏市纪委监委: 0992-8501821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