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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盛世名门小区私建垃圾转运房
来信人 苏** 来信日期 2021-03-11
信件索引号 202100214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4年在盛世名门小区购房,单元门口为宽敞绿化及停车位。2018年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缩小了绿化面积,在此建设垃圾转运站。自此,时有装修垃圾堆积如山,生活垃圾也时常清理不及时,夏季更是臭气冲天,苍蝇横飞,不堪其扰,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空间及停车。请问,垃圾转运站是业主购房之后,可以随处搭建的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答复部门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 2021-04-14
办理结果

  垃圾转运站是每个住宅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在项目方案评审过程中就已经确定,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也是为整个小区服务的必备设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物业服务企业对接,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专人对垃圾转运站周边卫生及时清理。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物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992--853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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