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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美玉

来源:乌苏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09 16: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罗美玉(1914年11月~1980年1月),男,汉族,河北阜平县人 ,原有文化程度初中,少年时期在家随父摆过小摊。民国26年(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过村民委员会主任、区干事、财政实业助理、区长、县财政一科副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任国务院内务部总务科长,优抚局第一科副科长、人民来信来访科科长等职。1955年9月支援新疆,1956年1月~1957年11月任中共乌苏县委书记,1957年11月~1958年6月任中共塔城地委财贸部部长,1958年6月~1961年4月任中共塔城地委工交部部长,1961年4月~1962年3月任中共乌苏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1962年3月提任塔城行署副专员,1962年2月~1966年5月和1966年9月~1967年2月任中共塔城地委委员,1963年3月以行署副专员身份兼任中共乌苏县委书记。1971年~1973年1月任塔城地区医院党总支书记,1973年2月~1976年11月代理中共塔城地委组织部部长,1972年9月~1976年10月兼塔城地区地直机关党委书记,1977年10月离休,1980年1月在自治区干部休养所病逝。

  罗美玉参加革命40年,职务上上下下多次变动,无论是从中央到地方,还是从地委委员、副专员调任县、处级职务,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地位,总是坚决服从分配,愉快地担负起上级赋予的重任,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罗美玉生前三进乌苏,对乌苏一往情深。他在乌苏任职期间,经常深入农村、牧区,足迹遍及每个村庄、牧场,在农家、毡房,在田间地头,他与农民促膝谈心,调查情况,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果断处理了50年代末期农村中的“高指标”、“浮夸风”造成的遗留问题。在他言传身教的影响下,全县大多数干部说实话,讲实情,为群众办实事,因此乌苏这一时期的工作很出色。1963年以前,乌苏县的粮食总产一直徘徊在1~1. 5万吨之间,1963年全县粮食总产仅及沙湾县东风公社的产量。1964年1月他第3次就任乌苏县委书记,和副书记李艺林等一班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出比沙湾县落后的14条差距,又到农七师取经,在县内开展“粮食百万斤生产队”,竞赛,落实完成粮、棉、油、畜四大指标的措施,是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2.35万吨,一举甩掉了“农业落后县”的帽子。

  罗美玉廉洁自守,克己奉公。他一生艰苦朴素,粗茶淡饭,从不特殊。他常说:“人民群众为什么拥护我们?就是因为我们廉洁奉公。没有这一条,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受欢迎。”1956年初到乌苏,吃住在机关,晚上睡在机关台球桌上,早上和机关干部一同到泉上挑水做饭。他视农民为父老,骑马下乡检查工作,每到一村必在村前下马,从不骑马进村。60年代任副专员,自己开夜车写报告、讲稿,让秘书休息。出差途中,有时汽车出了故障,主动帮司机修车。1971年任地区医院总支书记时,虽然年事已高,仍和医务人员一样轮流值夜班。代理组织部长时,一次过节,机关总务科给他送来鱼和大米,当得知一般干部没有时,立即让人拿回去。一次过春节,有干部他拜年,他批评说:“地委号召不拜年,你为什么拜年?”1977年初,行将离休,他原想回河北廊坊,到女儿工作的地方度过晚年,通过组织联系未果,有人建议他去北京找找老同事通融通融,他却不以为然地说:“现在是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怎么可以拉关系托人情呢?”离休后由组织上安排住进石河子干部休养所,直到去世。

摘自《乌苏县志》一九九九年版8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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