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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乌苏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14 11: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结合气象预报与空气质量预测结果,预计2月15日—16日受冷空气活动影响,乌苏市空气质量好转,乌苏市平均AQI<150将持续36小时以上。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2月1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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