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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车排子镇、百泉镇国有农用地经营权租赁拍卖公告

来源: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25 16:42: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乌苏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8日《国有农用地移交单》给予意见,按照我市规范土地的要求,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乌苏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流程,定于2024年4月2(星期二)北京时间:11:00在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楼产权交易中心竞拍大厅,对以下三宗耕地计504.8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经营权租赁。

  一、标的内容:

  (一)具体位置及标的情况

       以上标的物由发包人提供,分3宗地块标的物公开竞拍。本次竞拍实行价高者得,达到同等价位时执行优先条件。竞拍每次加价50元或50元的倍数值。

  (二)优先条件:

  本次竞标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当两名以上竞买人达到拍卖最高同等价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优先条件:该宗耕地原复垦人(仅限于宗地号2和宗地号3适用该优先条件);

  第二优先条件:如无符合第一优先条件的竞买人则顺延至第二优先条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第二优先条件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租赁费交纳标准及租赁期限:2024年租赁费以本次中标价标准付清当年租赁费,2025年、2026年租赁费分别按照本次中标价为标准,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三、咨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

  四、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报名人资格条件:

  1、宗地号1 以竞拍土地所在乡镇辖区户籍为准,户籍为车排子镇农业户籍范围内信用良好的守法公民及经济组织;

  2、宗地号2和宗地号3 以竞拍土地所在县市户籍为准,户籍为乌苏市信用良好的守法公民及经济组织。

  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拍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股东决议(需带公章)等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1日18: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址: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楼(乌苏市新市区黄河路与温州路交汇处西北处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二)特定条件:

  1、中标者须无条件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政府指令性小麦种植、植树造林和退地减水任务,造林和退地减水所占耕地面积可从当年缴费面积中核减;

  2、完成中标期三年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购买任务、劳务用工人身保险及政府指令性残膜回收计划;

  3、竞拍宗地号1-3如中标者不是原租赁种植户,对原租赁种植户在该宗耕地上投入的地上和地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残余价值由原租赁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相关费用由中标者支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证明资料,交于现中标者,中标者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地上和地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残余价值按评估价支付给原租赁户(附属设施按3年后评估价由竞得人支付给本次竞得种植户);

  4、宗地号2和宗地号3  需按照耕地实际情况,支付一定复垦费用至该宗地实际复垦方。具体复垦费用以复垦方提供费用依据为准。该复垦费用,由本次公开竞拍中标人承担;

  5、该三宗耕地已聘请有资质测绘公司进行实地测绘,具体测绘费用如下:

  宗地号1测绘费1000元

  宗地号2测绘费666元

  宗地号3测绘费1000元

  该测绘费用,由本次公开竞拍中标人承担;

  6、如存在竞拍地所在当地政府已预收本次竞拍土地面积为准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支付该相关费用的支付人提供的票据为准,如实支付至实际支付人。

  六、特别告知:

  1、按当地乡镇统一规划要求种植经营,不能改变耕地性质擅自建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不能种植林果、养殖及其他改变用途的行为,只能种植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限制种植食葵、甜菜,不能种植法律明令禁止的作物,且对其当年计划种植作物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

  2、公开竞拍后,土地所有权权属不变,租赁期内种植户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归经营者所有;

  3、土地租赁期间,土地经营者在完全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不得干扰其正常经营;

  4、土地租赁期间,若国家重大项目等需征用土地的,当年种植作物的青苗补偿费用归中标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分配,征收的土地核减当年缴费面积;

  5、土地租赁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如发现中标者在参加竞拍过程中,审查出不符合竞拍报名资格条件,虚假互助、恶意串标或拒不执行特定条件约定内容的行为,可视作自动放弃拍卖标的物,同时,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和互助保证金则按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七、成交款交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2024年土地租赁费成交款全额打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2025年、2026年租赁费分别按照本次中标价为标准,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缴纳完成交款、测绘费、复垦费、竞拍佣金、中介服务费、评估费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后,凭收据至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理交割和合同签订事宜。

  开户单位: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9010012010127781186

  行号:402901300139

  备注:保留汇款小票或转账记录以备报名使用

  【重要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产生的测绘费、评估费、复垦费、公开竞拍佣金、合同签订交易服务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签订交易服务费(国有农用地5元/亩/年)由中标人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竞买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竞标人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附件1:国有农用地竞拍资格核查表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299325088

  监督电话:0992-7264333

  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国有农用地竞拍资格核查表2024032516583340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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