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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来源: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18:31:00 【字体:

  1、事项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2、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

  3、申报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低保证》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

  2.身体残疾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助学贷款合同,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毕业当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或复印件;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收费依据:

  不收费。

  7、承办单位:乌苏市人社局

  8、咨询电话:0992-851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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